
李小龙在香港的少年时期最寄予信任,最谈得来的亲姐姐——菲比·李女士回忆少年时代的李小龙。
1940年11月,李小龙出生于旧金山。当时,受第二次世界大战影响,世界局势很紧张,香港是一个孤岛,当然没有美国安全,父母亲决定带李小龙一起回香港,遭到很多亲友的反对。可是,父亲担心滞留在香港的自己的母亲和孩子,所以不管别人怎样劝阻也坚决主张回港,最终还是回去了。
在香港长大的李小龙,10岁左右就经常在外边和人打架。而且,开始学习咏春拳,学会之后就不停地练。14岁时,李小龙跟母亲说:“我想要一个木头假人。”这个要求遭到父亲的强烈反对。李小龙拿它用来提高武术水平是一动机,另一动机是用它练好武术,打架方便。父亲反对李小龙以打伤对手为目的的练武动机,但被李小龙的练武热情所征服,就买了个比一般木头人都小的木头假人,送给了他。
当时,我们家的房子很大,在一间明亮的屋子里安置好木头假人,李小龙就开始在那里练习。其实,那间屋子是我喂猫的屋子,那只猫经常去挠木头人,李小龙为此非常生气。不长时间,那个木头假人身上就留下了很多猫的爪印。李小龙非常想要一个新木头人,可是,这一想法没有实现。
李小龙从很小时候就开始在香港电影里扮演角色,作为一名儿童演员他是很出色的。他把演出所挣的50美元报酬偷偷地给了我。作为礼物送给我的宝石箱即使到现在也非常珍贵,他在电影《细路祥》中出演儿童角色时穿的衣服我也珍藏着。
我和李小龙是兄弟姐妹5人中最要好的两个人。李小龙经常把不能对母亲说的话和偷偷干的秘事告诉给我。李小龙14岁时就学会了吸烟,16岁时经常出入夜总会到大宾馆去玩。
李小龙整天在外游荡吵架,每次回到家里就告诉给我。有时候就说“今天对手的下颚可能被打碎了”这样耸人听闻的话。李小龙常常麻烦迭起,被警察一次次地追查。他的拳法是相当棒的。在他练武之前就很有些“不务正业”,有点像小无赖,实际上他还是很有一些想法的。为了每一次的胜利,他时时在拼搏,绝不服输。有时,也使用武器。
李小龙经常吸烟。我就问他:“为什么要这样做?”
他就象大人一样振振有词地说:“我是男人!”去美国之后烟就戒掉了,一点都不沾。
他很喜欢到外边和朋友神侃一顿。他具有很多女孩的特性,特别爱吃好东西。他对咏春拳的修炼也非常热衷,18岁时,在横渡美国之前,用少年时期最后出演的一部电影《人海孤鸿》的演出费买了一个新的木头假人。这木头人成了他的珍爱。
1959年夏天,李小龙乘船旅居美国,所买的大木头人也作为他的重要行李装上了船。他的船票是二等舱,可是上船之后他的恰恰舞和流利的英语使他被招进了一等舱,用了18天的时间航海到了美国,以后的活动就有很多被大家所熟知的了。
在香港大获成功的李小龙1973年5月来到美国进行身体检查。那时,还给我来电话说:“这次如果你不能来的话,就在7月来看我吧!”可是,他竟在7月20日,撒手走了。
本文译自日本《格斗技》(赵佳)